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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學位考試流程

💡研究生放棄口試申請書:請至學生資訊系統「D.1.42論文口試申請與委員維護」下載

💡無違反學術倫理聲明書(1050815版)【點我下載】

💡畢業注意事項及論文封面格式(1100413版)【點我下載】

💡相關法規:
 (1)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
 (2)本校指導教授指導研究生實施辦法
 (3)本校生命科學院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學系指導教授指導研究生實施細則

 

📝申請方式:

一、提出口試申請

  • 學位論文考試申請書請至資訊系統D.1.42論文口試申請與委員維護,登入(提出論文考試申請)列印。
  • 須檢附(1)學位論文考試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論文摘要 (4)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需有學生及指導教授簽名)  (5)「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總測驗之修課證明。(※「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系統路徑:圖資處網站→圖書服務→電子館藏查詢→Turnitin偵測剽竊系統)

  注意事項:
  1.召集人需為副教授或教授,指導教授不得擔任召集人
  2.指導教授得不列入委員名單且不參與評分。
  3.研究生及其指導教授之三親等家屬或配偶,不得擔任該研究生學位考試委員會委員。

二、口試前

  • 口試時間需於當學期結束前完成。
  • 口試日期連同口試地點由研究生與指導教授敲定(可自行選擇與指導教授認可之理想地點口試)。並至系辦公室領取校方校發之委員聘函、口試時間地點通知書,連同口試當天所需使用之碩士論文初稿,一併由研究生交給口試委員,記得須提前二週前送出。

三、口試當天

四、口試完成後

 

 

再次提醒,口試完請儘速將資料繳回

預祝大家畢業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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